此次佛山将全面实施的建设用地预申请办法与香港的“勾地”制度基本一致。
观点网讯:12月9日,佛山市政府十三届6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实施办法(试行)》,从即日起,佛山将在常规的土地出让招拍挂程序之前设置用地预申请环节,即“勾地”制度。
据悉,此次佛山将全面实施的建设用地预申请办法与香港的“勾地”制度基本一致,即都是在常规的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之前设置“用地预申请”环节。
《办法》规定,用地单位或个人对列入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中预供地内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均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最低土地价格。经佛山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同意接受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后,对该具体地块组织实施“招拍挂”程序。
此外,预供地的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若公告期届满无投资意向人提出申请的,则撤回预申请地块的出让计划。一旦用地预申请被接受,用地预申请人必须参加拟出让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原先承诺的最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