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十年,融资成本不超过4.9%/年;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本次债权投资计划项下融资提供担保。
观点网讯:5月25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开展融资的议案》,议案表明为拓宽融资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公司将通过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华泰-西虹桥冷链物流园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由华泰资产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或认可的注册机构,申请登记“华泰-西虹桥冷链物流园债权投资计划”。
本次融资方案的主体是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十年,融资成本不超过4.9%/年;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本次债权投资计划项下融资提供担保。
本次融资主要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相关支出、债务结构调整等,但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