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宏洋藉此机会购入可符合公司需求的办公室供其自用,而不必如现时在合肥租用办公室。
观点网讯:4月1日晚间,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于今年3月8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海宏洋地产(合肥)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中海宏洋海富(合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正式落实有关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以北、西递路以东万锦花园S1座的18个办公室单位(即物业)的一系列收购,总代价为人民币1953.87万元。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上述标的分别为中国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以北、西递路以东万锦花园S1座9楼901、902、903、904、905、906、906、907、908及909室,以及10楼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及1009室。
另据公告披露,卖方为一家分别由中海宏洋附属公司(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中建宏达(中国建筑国际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各自拥有45% ,以及由赛富兴合附属公司拥有10%的合营企业。
上述物业为卖方拥用的发展项目的存货(即位于合肥市包河区的一幅土地上的商业和住宅物业)。中海宏洋藉此机会购入可符合公司需求的办公室供其自用,而不必如现时在合肥租用办公室。
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