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要在批地日期起计3年建成及开始运作第二期,并且最多只可以动用5735万港元,超出的费用就要由发展商自己自行承担
观点网讯:4月1日,香港政府公布,跟新地就马湾公园签立补充协议及管理协议,将第二期的土地亦批予发展商透过翻新马湾旧区作艺术村等,并规定须在3年内建成。
马湾公园的规划起源于政府跟新地在1997年6月签署项目协议,订明在马湾岛推行各项发展项目,包括由政府出资10亿港元、发展商负责兴建一个主题公园,亦即是现时的马湾公园,而发展商另外在岛上兴建大型屋苑珀丽湾。
当中属于马湾公园的第一期,早在2008年建成名为「挪亚方舟」的生态公园、多功能中心与顶层酒店等,而当年的协议没有订明第二期发展的细节和落成日期,引起社会关注马湾公园第二期何去何从。
现时政府与新地正式就第二期发展达成共识,同意将第二期集中保育、修复和翻新马湾旧村,包括马湾旧村屋会翻新作艺术村,提供艺术工作室、工作坊、零售、以及餐饮地方,历史遗迹,包括天后庙、九龙关纪念碑和碑石、以及「梅蔚」石刻,均会被保育。
根据协议,整幅马湾公园第一、二期用地会批予马湾公园有限公司,批地日期追溯至2008年12月31日,即「挪亚方舟」开始营运日,期限至2029年12月30日,政府只收取象征式地价,符合马湾公园作为不赚取利润的社区计划性质。
同时,新地要在批地日期起计3年建成及开始运作第二期,并且最多只可以动用5735万港元,超出的费用就要由发展商自己自行承担。同时新地要向政府付还3.4亿港元的利息。
至于马湾公园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则会扩大至10人,并且加入5位的政府提名代表,发展商亦要注入2100万港元作为储备金作为日常维修、保养及改善马湾公园之用。
审校: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