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5日,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17年3月31日及2017年4月5日,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河南中原建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原建业)分别与开封市坤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封坤泰),及濮阳市建润置业有限公司(濮阳建润)订立房地产项目委托管理合同。
观点新媒体查询公告获悉,中原建业作为受托人与李满会及于倩为担保人及与开封坤泰作为委托人,订立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咸平湖项目委托管理合同),为期36个月,计划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
根据咸平湖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开封坤泰委托中原建业在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规划路南侧,北阁路东侧,河道北侧地块(咸平湖项目)上开发、经营及管理该委托管理合同的房地产项目,而中原建业收取品牌费及绩效提成作为回报。
中原建业作为受托人与韩荣庆、姜纪东、韩跃全及陈鹏为担保人及濮阳建润作为委托人订立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台前县项目委托管理合同),为期30个月,计划建筑面积约10.3万平方米。
根据台前县项目委托管理合同,濮阳建润委托中原建业在中国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经四路与纬九路交叉口地块(台前县项目)上开发、经营及管理该委托管理合同的房地产项目,而中原建业收取品牌费及绩效提成作为回报。
据介绍,咸平湖项目及台前县项目是建业地产轻资产战略的第四十及四十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