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如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持有的投资物业中,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北京中粮广场平均出租率约为87%,新签约租金平均单价与二零一三年同期相比大致持平;香港鹏利中心平均出租率约为94%,新签约租金平均单价与二零一三年同期相比增长约7%;上海鹏利辉盛阁平均出租率约为90%,平均租金单价与二零一三年同期相比增长约3%。
本集团持有的酒店经营物业中,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三亚美高梅金殿酒店平均出租率约为66%,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同比增长约9%;三亚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平均出租率约为67%,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同比增长约10%。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合同销售总面积约为6,416平方米,合同销售总金额约人民币578.55百万元。
此公告乃本公司自愿作出的。董事会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或有意投资者,上述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营运数据基于本集团内部记录及未经核数师审阅或审核的未经审核的管理账目。该等数据可能与稍后的经审核或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所披露的资料存在差异。因此该等数据不应视为本集团现时或未来营运或财务表现的指标。本公司股东及/或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审慎行事,应小心以免不恰当依赖该等数据。
承董事会命
中粮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周政
北京,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