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新世界与新创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
兹提述新世界及新创建于2014年5月15日刊发的公告。新世界董事会及新创建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份购买协议已于2014年7月15日完成。
本公告由NewWorldDevelopmentCompanyLimited(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新世界”)及NWSHoldingsLimited(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新创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
兹提述新世界及新创建于2014年5月15日刊发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新世界董事会及新创建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份购买协议已于2014年7月15日完成。于完成时,由于期权尚未获行使,中法控股不再持有中法能源任何权益。
经中法能源已宣派或分配股息的调整后,中法控股就出售事项所收取的总现金代价约为5.8721亿美元(相等于约45.6262亿港元)。
以美元为单位的金额乃按1.00美元兑7.77港元的汇率换算为港元。
上述汇率仅适用于本公告,且仅作说明用途;并不表示以上任何货币金额可按有关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换算。
承董事会命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王文海
承董事会命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郑家纯博士
香港,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