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简介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嘉公司”)由于拆迁协议纠纷与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的诉讼事项已终审判决,并于2014年1月执行完毕。我公司认为终审判决由兆嘉公司承担赔偿是不合理的,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经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兆嘉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诉讼程序。上述事项详细情况已于2011年1月14日、2012年4月24日、2013年8月17日、2013年8月27日、2013年9月6日、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10日、2014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诉讼进展
兆嘉公司已于2014年7月14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1089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三、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其它小额诉讼进展情况。
我公司曾于2009年11月因我公司股票帐户上的124,694股潍柴动力股票的归属纠纷起诉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做出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我公司不服判决,于2010年12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已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我公司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正在再审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