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截至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一个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合约销售约达人民币21.55亿元,按月及按年分别增加4.5%及4.4%。二零一四年五月的平均售价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1,707元,按月及按年分别下跌2.3%及上升34.1%。二零一四年五月的合约销售面积约为184,040平方米。
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五月期间的合约销售合共约达人民币83.29亿元,而合约销售面积则为725,946平方米,较二零一三年同期分别减少4.3%及24.2%。期内平均售价约达每平方米人民币11,47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2%。
上文披露的初步数据乃摘自本集团的内部管理记录,可予更改并可能与本集团按年度或半年度刊发的经审核或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所呈列的数字存在差异。
该等数据不应被当作本集团目前或将来的经营或财务表现的计量或指标的依据。因此,有关数据仅供参考而不作其他目的之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谨慎,不可依赖本公告所披露的任何资料。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向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寻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