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刊发的公告(“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已知会受托人及2011年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彼有意于2014年5月28日(“赎回日期”)悉数赎回本金合共18,100,000美元尚未偿还的2011年可换股债券。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已于赎回日期悉数赎回本金合共18,100,000美元尚未偿还的2011年可换股债券(“赎回”),赎回价相当于其本金额,即18,100,000美元,另加直至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60,332.73美元。本公司于赎回日期合共支付的赎回价为18,160,332.73美元。
本公司认为赎回不会对其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待完成赎回后,2011年可换股债券将会予以注销,并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上市名单中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