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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关于授权为下属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时间: 2014-05-29 10:01:56    来源: [ 华夏幸福 ]

公司为廊坊幸福基业根据《信托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京御地产、廊坊幸福基业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京御地产根据合作协议应支付股权维持费及保证金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廊坊市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幸福基业”)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61.33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及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廊坊幸福基业拟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签订《关于孔雀汇景轩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增资协议》及《信托贷款合同》,涉及平安信托拟成立单一信托,以信托资金中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向廊坊幸福基业增资取得廊坊幸福基业41.67%的股权,并以信托资金中剩余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向廊坊幸福基业发放贷款。公司为廊坊幸福基业根据《信托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京御地产、廊坊幸福基业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京御地产根据合作协议应支付股权维持费及保证金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京御地产将其持有的廊坊幸福基业58.33%的股权及其孳息质押给平安信托,为廊坊幸福基业根据《信托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4-086号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授权为下属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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