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大龙地产: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