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就票据发行刊发的公布。
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汇丰及摩根士丹利就发行于2018年到期的人民币2,000,000,000元6.75%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经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和其他估计开支,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1,981.1百万元。本公司预期大部分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一般企业用途及其部分现有债务的再融资。本公司可能会因应市况变动调整其发展计划,并因此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的用途。待所得款项净额可获运用前,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投资在若干临时现金投资上。
票据已获原则性批准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票据是否获纳入新加坡交易所并不视为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票据价值之指标。
龙湖地产:发行于2018年到期的人民币20亿元6.75%优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