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里建设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陈惠明先生(「陈先生」)已辞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以专注其个人事务。
陈先生已确认他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就其辞任而需要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任何事项。
董事会谨此感谢陈先生对董事会的贡献。
承董事会命
嘉里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李少菁
香港,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