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李国光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李国光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法定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国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李国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充分发挥了其专业特长,有效提升了公司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以及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公平性。公司董事会对李国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