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腾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耀房地产”)所开发的长乐阳光城翡丽湾(长乐首占地块,以下简称“长乐翡丽湾”)的建设进度,增强其资金配套能力,腾耀房地产拟与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富时”)合作,计划融资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由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阳光城为子公司腾耀房地产计划融资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