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约人民币2,478百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约103%,主要由于本期间结算的建筑面绩增加所致。本期间毛利率约为54%。本期间,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纯利为约人民币2,094百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约242%。本期间权益股东应占核心纯利(不含投资物业评估增值)约为人民币537百万元,核心纯利润率约22%。
董事会决议派发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二零一二年中期:每股人民币0.12元)予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