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集团控股股东拟增持不超4亿港元

观点网

2021-04-01 10:14

  • 黄若虹(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及黄若青(执行董事兼集团总裁)告知,在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彼等拟于本公告日期起计六个月内在公开市场上收购公司的股份。

    观点网讯:4月1日,力高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自愿性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意向。

    观点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黄若虹(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及黄若青(执行董事兼集团总裁)告知,在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彼等拟于本公告日期起计六个月内在公开市场上收购公司的股份。

    根据控股股东所提供的资料,增持股份代价的总金额预期不超过4亿港元。此外,据控股股东表示,控股股东拟持有将予收购的股份作中长期投资用途,且目前无意于增持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出售有关股份。

    董事会认为,建议增持股份充分显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前景及增长潜力充满信心。在集团地产主业稳步上升及基本面持续优化的前提下,有望迎来下一阶段的增长。

    公告披露,于本公告日期,黄若虹及黄若青分别于1,387,258,000股及947,018,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9.06%及26.66%。

    基于公司可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建议增持股份将不会导致须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购回守则规则26作出强制要约的责任,且公司将于完成建议增持股份后维持已发行股份的足够公众持股量。 

    审校:钟凯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资本

    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