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协议,控股股东杨剑及徐晓群须为中梁控股具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少于50.1%的实益拥有人。于公告日,控股股东合共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梁控股已发行股本中约82.94%的实益持股权益。
观点网讯:3月17日晚间,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宣布,于3月16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中银国际杠杆及结构融资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将根据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借款人授出一笔金额为5000万美元之定期贷款融资。融资项下贷款须于融资动用日期起计364天偿还。
根据融资协议,控股股东杨剑及徐晓群须为中梁控股具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少于50.1%的实益拥有人。于公告日,控股股东合共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梁控股已发行股本中约82.94%的实益持股权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于2月23日,中梁控股(作为借款方)接获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作为贷款方)就不多于2000万美元的贷款融资发出的信贷函件。信贷函件项下贷款的到期日为自提款日期起计12个月。
审校: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