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中国日报8月25日报道,一位全国人大委员称,中国可能最早在明年启动全国范围的房产税。该委员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在起草一项房产税法案,预计将于今年稍晚完成,并于2015年实施。此前房产税已经在重庆和上海进行了试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近期也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考虑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并将房地产税列为地方税种。
据悉,与重庆和上海试点的只针对房产征税不同,全国范围的房地产税将会对房产和土地征收。征税的方式仍在讨论中,有可能调整。房地产税的税率并未确定,征收的范围是针对新建房产还是已有房产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另悉,2014博鳌房地产论坛期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曾表示,2016年作为全面改革重头戏,现在已经马上就要拉开帷幕,一步一步去出手往前推的财税配套改革,要在重点层面上建立。在这个问题上,房地产税是重点之一。“我们认为无论如何,2016年以前加快立法应该会实现,到2016年以后,各个方面会更加考虑尽可能取得一些一致的共识,2016年年底之前把房地产税加快立法的事定下来,在2017年实施,这是可以推测的大致时间点。这里面出现什么不确定因素就不是我现在能看到的。我认为按照中央的意图,给我们剩下的时间就是两年,今年年底以前有望听到消息,国务院把文本交到全国人大那里。”
资料显示,2011年,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地区开始了房产税试点。上海对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含)的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为年房价的0.6%或0.4%。重庆则按“户面积”算,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分每户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两种起征点,税率在0.5%到1.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