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9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雅视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雅骏于8月15日与佳兆业地产及佳兆业深圳就出售事项订立搬迁补偿协议,雅骏出售其位于深圳龙岗区一城市更新项目中一占地59701平方米地块予佳兆业地产,佳兆业需支付现金代价15.8亿元。
此外,雅视集团董事兼主席吴海英、董事吴剑英、高级管理人员李志雄及洪朝佳各自与佳兆业地产及佳兆业深圳订立个别人士搬迁补偿协议,分别出售深圳龙岗城市更新项目中另外的土地A、土地B、土地C及土地D予佳兆业,总代价为2.2亿元。
公告显示,交易涉及城市更新项目为深圳龙岗区龙城街道雅骏眼镜厂更新单元规划,该项目包括雅骏土地、土地A、土地B、土地C、土地D及黄阁坑土地以及若干国有未出让土地,总面积为65,396.60平方米。
2014年1月24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已向雅骏发出函件及批准通知,批准雅骏城市更新项目,以更新项目所包含土地为结合住宅、办公室及商业设施的社区。
雅骏称,城市更新项目必须在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之日起两年内确定其实施主体,由于雅骏城市更新项目已于2014年1月24日获审批,所以其须于2016年1月23日前确认其实施主体。出售事项将促使佳兆业地产成为雅骏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