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5日,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6亿元的议案》,据此,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6亿元,借款年利率为8.7%,借款期限自贷款到账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
据了解,珠江实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其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10亿元的借款额度,而此次6亿元的借款亦在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另悉,珠江实业于今年5月8日公告,其拟与广州市朗筑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万熙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元成立广州珠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珠江实业以货币出资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朗筑房地产和万熙房地产以货币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珠江置业致力于在广州市萝岗区域拓展房地产项目。
但于6月20日,珠江实业再次公告称,因客观原因无法按照约定推进项目,决定终止与广州市朗筑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万熙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不再成立项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