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刊发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价格的公告称,截至2014年6月18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告显示,2014年4月23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64.2万元,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资料显示,2013年9月16日,阳光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8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2562.1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66元,第一个行权期为2013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止。
2013年10月,经考核合格的83名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全额行权了2562.1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增至10.44亿股,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8540.5万份减少为5978.35万份。
早前6月1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根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800万股(含22,8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亿元。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