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2013年中国城镇住房空置率22.4%
时间: 2014-06-11 02:37:58    来源: [ 观点网 ]

CHFS估计,中国的城镇地区空置住房达到了4898万套,比2011年增加了842万套。截至2013年8月,空置住房占据了4.2万亿的住房贷款余额。

  观点网讯: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CHFS)6月10日报告指,2013年中国城镇地区整体住房空置率为22.4%,较2011年提高1.8%。房价下行趋势已定,住房市场的寒冬即将到来。

  CHFS称,中国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已经很高,而且还在迅速上升。中国住房市场刚性住房需求以及改善型住房需求乏力。同时,城镇家庭自有住房空置现象严重供给过剩。

  数据显示,人户分离(仅拥有一套住房家庭因外出务工等原因而空置的自有住房)造成的空置住房比例2013年为5.1%,较2011年的4.8%略有上升;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空置房屋的比例明显增加,从2011年的15.8%上升到2013年的17.3%。

  据此CHFS估计,中国的城镇地区空置住房达到了4898万套,比2011年增加了842万套。截至2013年8月,空置住房占据了4.2万亿的住房贷款余额。

  同时,截至2014年3月,城镇地区住房拥有率已上升至89.2%,城镇家庭拥有多套房比例上升至21.0%。据估算,潜在的刚性住房总需求为24.6%,约为5400万套住房;潜在的改善型住房需求为13.1%。

  根据上述分析,CHFS称,中国城镇地区可以实现刚性住房的需求上升限量大约是2300万套,可以实现改善型的住房需求上升限大约是950万套,总计达到了3250万套。同时城建地区家庭的自有空置住房是4898万套,代售的商品住宅是350万套,总的供给达到5248万套的住房。

  由此可知,即使不计算“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现有的存量住房可以满足可实现住房需求。

  CHFS建议,在住房市场调控中应注重盘活存量,短期而言可以通过免除租房税费,让空置房屋产生效益;长期可通过对多套房家庭征收房地产税,提高空置房持有成本,激活空置住房。

  另悉,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月4日表示,整体而言当前房地产指标大多是正常的,楼市属于正常调节,政府仍将坚持分类调控的原则,保护消费需求、遏制投资需求。


(发稿:见习编辑 钟凯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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