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9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一项若干建议修订的同意征求,以修订其4笔优先票据。
据悉,该四笔优先票据分别为2017年到期的12.875厘优先票据、2020年到期的10.25厘优先票据、2018年到期的8.875厘优先票据以及2016年到期的6.875厘优先票据。
就该等票据的各系列而言,佳兆业向截至记录日期该等票据记录的持有人,提供就任何持有人于上文所述的相关同意征求届满日期之前有效交付同意的同意费,2017年票据、2020年票据及2018年票据本金额每1000美元为3.75美元,或倘为2016年票据,则同意费为本金额每10万元为375元。
资料显示,佳兆业于2014年6月6日,发行于2019年到期的9.00厘优先票据,总本金额为400百万美元,预期自发行新票据所得的款项将用作现有债务再融资,为现有及新建物业项目拨支,并作一般企业用途。同意征求及该等建议的主要目的为取得必要的同意,以修订该等契约,使其与新票据的条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