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3日,武汉光谷联合与上海京兆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称,武汉光谷联合同意按代价1200万元将合肥光谷联合发展的12%股本权益(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转让予上海京兆。
于公告日期,合肥光谷联合发展由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武汉光谷联合拥有92%,及由上海京兆拥有8%。于完成股权转让后,合肥光谷联合发展将由武汉光谷联合拥有80%及由上海京兆拥有20%。上海京兆将成为合肥光谷联合发展的主要股东,并因而成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因此,集团与上海京兆于完成股权转让前订立的若干持续安排将成为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据了解,于2013年9月27日,合肥光谷联合发展就透过与一间第三方银行的委托贷款安排从上海京兆获取一笔金额为1.38亿元的贷款订立委托贷款协议,以发展合肥金融港项目。合肥金融港项目由合肥光谷联合发展全资拥有及开发。
根据委托贷款协议,该贷款的本金额为1.38亿元,是由上海京兆透过该银行作为受托银行向合肥光谷联合发展提供。该贷款是为发展合肥金融港项目而向合肥光谷联合发展提供。而合肥金融港项目由合肥光谷联合发展全资拥有及开发。
另悉,按委托贷款协议所规定,该贷款的期限由2013年9月29日2015年9月29日为期两年,利息按每年12%的利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