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0日,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5月19日审核了江苏新城此前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其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据了解,去年8月19日,江苏新城发布债券发行预案公告,拟公开发行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债券。
公告显示,该债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且该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同时,该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月份江苏新城实现销售面积约13.77万平方米,合同销售总值约13.07亿元。而1至4月江苏新城累计销售面积约47.0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20.55%;累计销售总值约48.12亿元,同比增加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