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月23日公告,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9623.9万元,同比减少55.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9万元,同比增加173.53%。
阳光新业称,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下降,皆主要因为该公司售房款减少。
报告期内,阳光新业完成受让津北阳光90%股权。同时,阳光新业对外投资认购豪威投资30%股权,恒信发展占豪威投资70%的股份;发行完成后,阳光丰成和恒信发展按股权比例同时向豪威投资提供股东贷款,其中阳光丰成提供不超过5368.94万美元的股东贷款,恒信发展提供不超过1.25亿美元的股东贷款。
此外,阳光新业还收购上海锦赟100%股权,而上海锦赟100%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2.62亿元,上海晟域拟分期支付。该公司将为上海晟域,拟支付股权交易价款人民币6.19亿元及相应利息提供担保。
阳光新业及其4家全资子公司等签署合作协议,受让北京荣和的100%股权,从而间接全资持有上海市中山西路888号幢号1房屋商业项目。
而截至2013年底,阳光新业实现营业收入6.89亿元,同比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阳光股份开发产品销售增加及出售持有性商业物业资产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亿元,同比减少2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较上年度投资收益减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