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8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收到下属子公司沧州市广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与沧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广润公司拟向沧州建投转让其持有的沧州建投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
公告显示,2011年1月广润公司与沧州建投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合作开发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王庄于、陶庄子、魏庄子、工辛庄、侯庄子等五村区域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为此双方共同成立了项目公司,即沧州广润。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其中广润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总股本70%),沧州建投出资300万元(占总股本30%)。
公告指出,自项目公司成立至今,上述项目仍未最终与当地政府达成书面协议,项目也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但除注册资本金外,广润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还陆续为项目前期投入了其他成本。
为规避开发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广润公司拟退出该项目的投资,并将其持有的建投广润70%股权转让给沧州建投,沧州建投承诺将广润公司在建投广润投入的所有资金(含注册资本金)退还给广润公司,并按各项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向广润公司计算支付资金投资收益,计费标准按9%/年执行。
公告强调,广润公司与沧州建投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出售的条款、价格等尚待明确,能否最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万方发展明确指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降低公司亏损,并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具体金额需待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