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现正考虑可能将其若干酒店资产和配套业务(“酒店业务”)分拆并且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独立上市(“建议分拆上市”)。目前的意向是,被分拆实体将主要拥有并投资于位于中国的酒店组合,包括已完工的酒店和开发中的酒店。预期将纳入被分拆实体的资产包括金茂大厦(包括金茂大厦内的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金茂北京威斯汀大饭店、金茂深圳JW万豪酒店、金茂三亚丽思卡尔顿酒店、金茂三亚希尔顿大酒店和崇明凯悦酒店,以及两家开发中的酒店,即北京王府井万丽酒店和丽江凯悦大酒店。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建议分拆上市,尚有待联交所批准。
董事会预期,建议分拆上市倘继续进行,将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一项主要交易,并且将需要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e)(1)段规定获得本公司股东批准。由于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约62.87%的投票权,并且倘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建议分拆上市,没有股东需要放弃投票,本公司拟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向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书面批准。因此,在该等股东书面批准取得后,建议分拆上市将被视为代替召开股东大会获得正式批准。
现拟由本公司在紧随建议分拆上市后持有被分拆实体不少于51%的股权,且被分拆实体的业绩将继续与本公司的业绩并账。
本公司因建议分拆上市自被分拆实体取得的所得款项现拟由本公司用于再融资未偿还债务、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董事相信,建议分拆上市如果继续进行,将可通过(其中包括)确定酒店业务的公平价值后为本公司释放酒店业务的价值,并建立本公司和被分拆实体的独立集资平台,从而使本公司和被分拆实体得以更好地发展其各自的业务系列。
建议分拆上市目前仍处于早期阶段,本公司并未向联交所提交任何批准酒店业务上市的申请。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尚未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建议分拆上市,对于建议分拆上市的时间表亦没有任何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