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4日,利福地产公布截至去年底止年度业绩,营业额按年跌78.4%至449万港元,纯利按年跌37.7%至5865.7万港元,每股盈利38.14仙,不派息。
公告显示,利福地产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约5870万港元。尽管年内的营业额有所减低,但年度利润表现仍能接受。当中主要来自出售拥有天津利福广场的利华佳(天津)的收益和其他收入及收益。公司指,2012年录得较高利润,主要由于集团的投资物业带来未变现公平值收益。
利福地产称,集团的营业额主要指来自利华佳(天津)的租金收入。由于该集团的其他投资物业于年内为空置物业,2013年4月出售利华佳(天津)后就停止收取任何租金收入。集团的营业额由2012年约2080万港元减少约78.4%至2013年约450万港元。
并且,上述出售在2013年4月25日完成,撇除人民币200万的存款保证金,在银行保证安排下,利福地产已经在2014年1月收回,其在2013年12月31日欠一笔总值人民币2.725亿的应收代价。
截至去年底止,集团拥有现金和银行结存约2.9亿港元,并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