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3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将房产税和个税改革作为未来重点推进的对象;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财政部门首次明确了财税改革的重点税种。
楼继伟表示,未来中国在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的基础上,还将重点推动两项税收改革:一是房产税改革,加快房产税改革立法进程。二是个人所得税改革。
去年底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楼继伟在三中全会后也曾透露,下一步,房产税改革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按照这一改革方向,我们需要先建立相关的配套系统:一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政府要先掌握每个人有多少套房子,才能在保有环节征税;其次是制定并颁布《资产评估法》,建立专业的房产价格评估体系,对房产的价值进行确认;此外,还应有科学完善的救济制度,对房产相关的纠纷进行专业的处理。
至于各界关切的房产税立法工作,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巡视员翟炜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透露,国务院房产税立法工作已经展开,希望在2014年底前在国务院内部形成一个统一意见,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