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 从严审核卖购房资格
作者: 见习编辑 郑鹏     时间: 2014-02-19 23:56:35    来源: [ 观点网 ]

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观点网讯:2月19日媒体消息,据合肥市房产局透露,正在形成对商品房预售加强监管的文件,将对合肥市网上签约、备案等流程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据悉,新的文件将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的卖房、购房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规定开发商不得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对外销售,并规定网签合同将根据网签系统的示范文本双方协商签订有效,并在20日内签约网签备案单,开发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产权监理处申请合同备案。

  与以往不同的是,新的文件将明确,交易双方在签约20日内网签备案单后,网签系统楼盘表显示该房为“签约备案单”状态,逾期网签备案的,恢复为原可售状态。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据悉,去年2013年10月,《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明确了实施监管的商品房范围、监管专用账户变更条件等细节。

  依照《办法》的规定,合肥市房产局的《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众多监管细节。其中在购房款交存和监管资金入账方面,要求房企在合同中明确购房者交款的方式及具体时间、金额和监管银行名称、账号,房企已收取的定金在网上签约后按照对应的缴款编号转入监管账户。购房者以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其按揭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由放贷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监管账户。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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