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与紫金地产共同开发福建龙岩项目
作者: 见习编辑 何缘     时间: 2014-01-26 16:13:26    来源: [ 观点网 ]

中航地产在公告强调,本次共同投资开发龙岩34号地块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有利于公司扩大房地产主业规模。

  观点网讯:1月24日,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企业与福建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龙岩34号地块。

  据了解,福建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全资子公司。

  2013年9月7日,紫金矿业通过公开市场拍卖方式以人民币11.16亿元的价格成功竞得位于附件龙岩市新罗区双龙路南侧、龙岩大道以东,宗地号为[2013拍-34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6.19万平方米。紫金矿业已支付地块土地款及开发成本等合计人民币7.07亿元。

  中航地产表示,为扩大公司土地储备,增强公司经营业绩,2013年12月9日,中航地产与紫金地产签订了《龙岩双龙路项目合作备忘录》,就龙岩34号地块合作开发意向达成初步共识。

  2013年12月17日,紫金地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龙岩紫金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并将紫金中航确认为龙岩34号地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开发建设主体。中航城投资对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1040.81万元。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2040.81万元,其股权结构为中航城投资持股51%,为其控股股东,紫金地产持股49%。

  中航城投资和紫金地产按股权比例向龙岩紫金中航投入委托贷款,以偿还紫金矿业为获取项目地块所垫付的部分土地款及开发成本7.07亿元及资金利息,及支付后续土地款5.58亿元和与土地获取相关的契税、印花税等。

  项目后续开发建设资金由龙岩紫金中航对外融资解决,不足部分由股东按股权比例以股东借款方式提供,若龙岩紫金中航对外融资须股东提供担保,双方按股权比例提供。

  另悉,龙岩紫金中航负责该项目开发,龙岩紫金中航委托中航城投资或中航城投资指定主体进行项目管理。龙岩紫金中航应按照销售额的2.5%及项目创造净利润的5.5%向中航城投资或中航城投资指定主体支付管理费。

  中航地产在公告强调,本次共同投资开发龙岩34号地块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有利于公司扩大房地产主业规模,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开发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实力。通过本次合作,有利于为公司带来稳定、持续的现金流和良好的利润,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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