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1日,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正式启动签约。据了解,签约完成房屋拆除后,就地回迁安置的业主3年内可搬回鹿丹村新房。
据悉,深圳市政府于2001年同意对鹿丹村进行整体拆除重建,却由于在补偿方案上达不成共识,12年来旧改工程一拖再拖。
资料显示,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范围位于红岭路以东、海关宿舍以西、滨河路以南、深圳河以北地段,包括现鹿丹村(22栋住宅楼及2栋单身公寓)和红岭南苑(5栋住宅楼及1栋员工宿舍)两个住宅小区。
征收范围土地面积合计7.24万平方米,需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共11.14万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7.24万平方米。
根据《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显示,本次《补偿方案》公布征求意见共收集到1144户业主的书面意见,反馈率达到97.4%,未征求到意见的业主31户。同意《补偿方案》的业主1046户,占总户数1175户的89%,其中:提出意见的业主504户;不同意《补偿方案》的业主98户,占8.4%。
据了解,《补偿方案》采纳了部分业主的意见及建议,在就地新建产权调换房屋和异地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的基础上,增加货币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装修补偿由原标准600元/㎡调整为800元/㎡。
签约奖励调整为: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的30天内(含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给予5万元奖励;30天以上、90天以内(含9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给予2万元奖励;超过90天的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