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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意见:改革与增长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作者: 汪涛     时间: 2013-12-20 06:02:14    来源: [ 观点网 ]

我们认为为了推进改革、控制地方债务,决策层已经准备容忍更低的经济增长。

  汪涛 2014年:增长与改革的权衡

  刚刚落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会议为2014年的经济政策和改革日程定下了基调。与往年一样,会议并没有立即公布具体的经济增长目标。尽管如此,从会议新闻稿的措辞来看,我们认为为了推进改革、控制地方债务,决策层已经准备容忍更低的经济增长。城镇化会议传递出的基调也更加务实,将城镇化的首要任务设定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在许多人看来,GDP增速目标是决策层改革决心的试金石。2014年将是中国领导层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第一年,政府将试图在保增长和推进改革之间寻求微妙的平衡。对市场上许多人来说,检验政府推动改革决心的简单且立见分晓的办法便是:如果2014年GDP增速目标继续设为7.5%,那么这说明经济增长或许仍将作为首要目标,政府或许会为了保增长而推迟改革,容忍结构失衡(例如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继续恶化。然而,如果经济增长目标下调(比如7%),那么这可以被解读为政府愿意容忍更低增长的信号,表明政府或许会更加重视改革,例如改变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标准、化解过剩产能,以及加强地方政府或国企的预算约束。道理很简单,“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我们不可能同时坐拥深层次改革和高增速。虽然在出口复苏的情况下这种组合有望实现、我们也认为确实可能,但不应将此设为目标。

  从会议新闻稿当中新的措辞来看,我们认为中央应当而且有可能将7%设为2014年经济增速的下限。会议首次使用了保持国内生产总值“合理增长”的措辞,要“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又不会带来后遗症的速度”。另外,中央将“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列为2014年的重要任务之一,这也呼应了此前中组部将地方债纳入政绩考核的通知。显然,如果决策层对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动真格,他们将不得不容忍地方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增速放缓。不过,国内市场上大多数人相信2014年经济增长目标仍会保持在7.5%。

  会议强调了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求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会议特别强调要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者的措辞不同于此前“保持汇率基本稳定”之类的提法。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未提及房地产调控,这被市场理解为在2014年可能放松调控政策的信号,而我们则认为这预示着房地产政策在明年不会发生显著变化。

  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被会议列为2014年的重要任务。这说明着在近期结束的债务审计可能揭示了情况不容乐观——有些评论认为地方债规模将超过20万亿人民币,我们的估算显示地方债务余额截至2013年6月可能达18-19万亿元。除了控制新增债务,会议强调地方政府要逐步将其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我们认为政策重点落在了控制未来债务流量上,并非尽快清理地方债务存量。对于前者,三中全会已经提出了一些重点解决方案,包括建立地方主体税种、要求国企支付红利、减少地方政府支出责任,以及发行地方长期建设债券等,我们认为以上措施均会逐步实施。

  会议明确了中国2014年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推进那些方向明、见效快的改革。我们认为这类“较容易”的改革包括减少投资审批、向私人部门开放服务业、能源价格改革、继续扩大营改增、继续扩大养老金和医保覆盖范围,以及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扩大人民币汇率交易区间。会议同时要求众多政府机关为“涉及面广、需要中央决策”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制定具体改革策略;并且要求“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要“大胆探索”。我们认为土地改革属于这最后的一类,其推进速度可能会低于市场预期。

  城镇化会议有何新意?

  我们认为12月14日结束的城镇化会议为“新型城镇化”设立了更清晰也更谨慎的基调,这将有助于指引即将出台的城镇化规划,并降低地方政府仍然奉行旧模式、急于推进房地产和基础建设的风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明确提出(1)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自然过程,政府应当适应并引导该过程;(2)应推更加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框架,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自然环境,并传承文化和历史;(3)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吸收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4)城镇化需要与财政、社保和融资机制改革并行。

  新型城镇化的实质是户籍改革,或者说,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改革。会议强调,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有序实现“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农民工市民化(即为其落户)。我们预计将会有接近一亿人符合该标准,其中4000万居住在小型城镇,而这些地区的户籍政策有望在明年全面放松。另外,政府还在计划建立内陆和东北地区建立城市群。当然,地方政府也被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进城镇化。

  融资机制和财政改革需要与新型城镇化相配套。“新型”城镇化的根本是处理之前旧的、未完成的城镇化所没有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为已经在城市居住和生活的人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这将需要资金投入。会议提出了以下融资渠道:逐步建立地方税体系、提供户口相关的财政转移、强化地方政府债务体系、政策银行融资,以及私人部门参与城镇建设。

  会议强调保护耕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以及将户口相关的城镇化与社保和财政资源挂钩,这意味着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将可能会更加平衡和渐进。新型城镇化计划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要看地方政府如何执行。但至少中央政府所传递出的信号和指导已足够清晰。这种指引应当可以抑制地方政府盲目征地、扩大城市面积的冲动。

  汪涛 瑞银集团特约首席经济学家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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