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住商品房销售管理政策将出台
作者: 见习编辑 杨泽伟     时间: 2013-11-28 01:15:38    来源: [ 观点网 ]

开发企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观点网讯:11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拟订并发布了《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就落实自住商品房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组织购房家庭选房,并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在销售现场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

  另外,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优先家庭选房后,其他申请家庭继续依次选房。

  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

  另外,开发企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该暂行规定还规定了对弄虚作假者的处罚,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北京市购买住房。



(审校:刘满桃)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