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6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台最新房地产市场调控意见。同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为有效防止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亦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其中,在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问题上,厦门市提出2014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要比前五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增加20%。加强对拟出让地块的研判,把握商品住房用地出让节奏和时序,严防出现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而南昌市力争今年住宅用地供应量超过年度供应计划的10%。2014年3月31日前制定和公布2014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2014年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为2013年计划供应量的120%,力争130%,稳定市场预期。
在普通商品住宅建设上,厦门市表示严格查处闲置商品住房项目,对企业自身原因超过约定动工期限满一年未动工的,按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的,坚决无偿收回。
而南昌市表示加大对已供住宅用地清理力度、摸清底数,加强分类督导,加快开发项目报建审批速度,促开工、促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给。
在住房信贷政策上,厦门市表示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继续实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而南昌市表示在继续执行原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条件,即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年限,由连续1年调整为2年。严禁未成年人购买住房。
另外,厦门市表示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力度。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利润率过大的项目,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另悉,南昌市表示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房价涨幅较快和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并暂停其网上签约。
进一步加快推进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用三年的时间,每年完成不少于3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同时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每年旧改拆迁安置房建设任务不少于拆迁户数的50%;继续推进实施全市“双限房”试点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