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5日,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资产重组的最新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迪康药业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蓝光集团、平安创新资本、杨铿合计持有的蓝光和骏存续公司100%股权。
其中,迪康药业向交易对方蓝光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蓝光和骏存续公司75.31%股权,向平安创新资本发行股份购买蓝光和骏存续公司16.44%股权,并向杨铿发行股份购买蓝光和骏存续公司8.25%股权。
同时,迪康药业还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此次交易总额的25%。经初步测算,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073亿元。最终融资规模将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确定。
并且,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4.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迪康药业股票交易均价。若本迪康药业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本次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此次交易中,若以201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标的资产模拟报表(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为23.42亿元,预估值为90.22亿元,预估增值66.80亿元,增值率为285.23%。标的资产模拟报表(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为38.50亿元,预估增值51.72亿元,增值率为134.34%。
但截至预案签署日,资产评估机构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迪康药业称: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迪康药业可以整体提升资产质量,改变现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的局面;另一方面,蓝光集团下属房地产业务实现上市,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整体竞争实力,实现快速增长。实现上市公司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上市公司股东带来丰厚的回报。
据了解,在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迪康药业控股股东仍为蓝光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铿,重组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并且,迪康药业股票将于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
另悉,8月22日,迪康药业公布的2013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亿元,同比增加14.12%,主要因为该公司重新整合销售资源后,充分调动了现有经营潜力,重点品种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但同时市场推广和投入的加大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故该公司净利润仅有872.08万元,同比微增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