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央视11月17日报道,经北京执业律师、注册税务师李劲松统计,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房地产相关数据,李劲松对没有征收到位的土地增值税统计测算发现,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各类房地产企业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超过4.6万亿元;而实际上,这8年间,国家征收到的土地增值税仅仅为0.8万亿元。
这就意味着,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而李劲松统计,这8年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超过31.2万亿元。
据中国社科院2011住房绿皮书披露,2009年全国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率为55.72%,这几年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爆,其中没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收入,几乎可以忽略。
而今年3月,国务院曾下发了被称为“新国五条”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然而,在广东省以及天津市、江苏南京、湖北武汉、江西南昌、四川成都、陕西西安等地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却没有提及要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