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福州市国土资源局11月14日公布,拟推出2013-41、2013-42、2013-43三宗商服地,其中前两宗为旧屋改造地块。三宗地总起价为54.69亿元。
出让文件还规定,宗地2013-41号竞买人须为公司注册地在福建省,本身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竞买人或其子公司须在近五年内参与过旧城改造项目(须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其中单个项目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
编号为2013-41的地块起始价为51.02亿元,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位于白马南路东侧,洋中路西侧,工业路南侧,延平路北侧,洋中路东侧,学军路北侧,太平汀洲旧屋区改造地块(含地块一、二、三、四、五、九、十一、十二、十五),土地面积为154515平方米(231.77亩),用作商服(商业、商务办公)用地、公园绿地、住宅用地,其容积率为:5.0以下(含5.0),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沿工业路一侧设置的商业建筑应为集中式不可分割店面;在满足规划、停车及安全要求下,允许建设地下商业,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地块一兼容商务办公、商业,地块十二应规划作为商业、商务办公。
另一部分位于江滨路北侧沿线,支前路东侧,三通路西侧,上下杭南侧,闽江北岸,苍霞旧屋区改造地块(含地块一、二、三、四、五、六、七),土地面积105004平方米(157.52亩),商服(商业、商务办公)、文物古迹、公共绿地、宗教、停车场及住宅用地,容积率上,1.0以上,2.6以下(含2.6)。地上保留和新建计容建筑面积为27.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地块五沿江滨路商业应为集中式不可分割店面。地下建筑在满足规划、停车及安全要求下,允许建设地下商业,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不得建设低层住宅。
而宗地2013-42号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人应保证至少有3200平方米(与该地块同地段或更高地段等级)的异地安置现房用于本项目一次性异地现房安置。
此外,编号2013-42的地块,起始价2.3亿元,位于六一南路与朝阳路交汇处的东南角,共和路旧屋区改造地块,土地总面积为8438平方米(12.66亩),用作商服(商业、商务办公)、住宅用地。容积率为3.9以下(含3.9)[如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建筑总高度可突破机场限高,容积率可调整至4.6以下(含4.6)];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11000平方米[如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建筑总高度可突破机场限高,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应为集中式。
文件还规定,宗地2013-43号竞买人应为国家工信部认可的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企业,且在福州市有实质性投资(由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须与国有商业银行签订协议,在本地块拟建总部大楼中建设国际结算中心;须与具备第三方检验认证资质的央企签订入驻协议。
编号为2013-43地块,起始价为1.37亿元,位于鳌峰路以南,海峡金融商务区S地块,土地总面积为11806平方米(17.71亩),商服(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为2.0以上,4.0以下(含4.0)[如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建筑总高度可突破机场限高,容积率可调整至5.0以下(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