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10月24日及2013年11月6日分别有关原有票据及额外票据发行的公布。
于2013年11月6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人与招商证券(香港)、J. P. Morgan、德意志银行、瑞信及瑞银就额外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额外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开支后)将约为497,000,000美元,而本公司拟将有关款项用于为本集团的现有债务再融资。
原有票据于联交所上市。本公司将促使额外票据于发行后亦于联交所上市。额外票据是否获纳入联交所不应被视为本公司或额外票据价值的指标。
恒大地产:发行额外2018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8.75%优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