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i)本公司(作为换股股份发行人及就支付可换股债券所有应付金额之担保人),(ii)债券发行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可换股债券发行人,及(iii)联席牵头经办人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订立认购协议。
可换股债券将提呈并出售予其通常业务涉及在美国境外依据S规例购买、销售或投资于证券之非美籍人士,可换股债券概不会提呈发售予香港公众散户。
初步换股价将为每股股份10.00港元。假设按初步换股价悉数转换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将可转换为约387,500,000股股份,相当于: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6.03%;及
本公司发行所有换股股份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5.69%。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可换股债券及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董事将根据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向彼等授出之权力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
预计债券发行所得款项扣除佣金及开支后净额约为3,830,000,000港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债券发行须待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后方告完成。此外,认购协议可于若干情况下被终止。有关其他资料,请参阅下文“认购协议”一段。
由于债券发行未必会完成、可换股债券未必会发行及╱或换股股份未必会发行或上市,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复星国际:拟发行二零一八年到期之3,875,000,000港元1.50%有担保可换股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