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授出日期”),本公司已根据其于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授出合共150,000,000份购股权予若干合资格参与者(定义见购股权计划),惟须待彼等接纳后,方可作实。有关授出详情如下。
于上述150,000,000份授出的购股权当中,5,100,000份购股权授予下列本公司董事(“董事”)。向董事授出购股权已获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属购股权承授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026,579,000股股份。任何一名上述董事行使在包括授出日期前的十二个月内授予其所有购股权(包括过往授出)将不会导致发行相当于已发行股份多于0.1%的新股份。参照任何一名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士按每次授出日期股份收市价行使所有购股权的股份总值将不超过5,000,000港元。因此,向上述董事授出购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毋须遵守本公司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