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8日,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作为有意买方,与有意卖方融德和珠光投资就建议收购珠光投资的全部股权订立10月谅解备忘录。
珠光投资目前持有广东省广州一个住宅及商业物业发展项目75%可分派权益,以及一幅地块上的若干办公大楼。
根据10月谅解备忘录,珠光控股已同意于签订10月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7天内,向融德支付订金4亿元,作为建议收购事项的可退还订金及/或一部分代价款项。代价须待公司于融德商讨后方可作实,且预期将参照珠光投资的资产净值及其业务潜力而厘定,以及可能由公司以现金成本或与融资协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偿付。
珠光控股称,在独家磋商期内,除公司书面同意,否则融德或珠光投资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10月谅解备忘录标的事项进行商谈和任何形式的讨论。
公告显示,融德为珠光控股的控股股东。如本次建议收购事项予以落实,将构成珠光控股关联交易及可能构成公司主要交易或更高层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