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11月27日将拍卖两商用地 起价逾34亿
作者: 见习编辑 罗舒晗     时间: 2013-10-18 14:11:25    来源: [ 观点网 ]

竞买人母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须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企业,且2012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观点网讯:10月18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发布公告,11月27日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两幅商业办公用地,拍卖起始价分别为24.23亿元和9.98亿元。

  拍卖的两幅土地均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19单元3街坊,均为商业性办公用地,使用年限40年。

  其中,宗地编号T102-0244的土地面积为12746.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000平方米,拍卖起始价为24.23亿元,履约保证金5亿元。

  宗地编号T102-0245的土地面积为4223.5平方米,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拍卖起始价为9.98亿元,履约保证金2亿元。

  两宗地块要求竞买人为已在前海深港合作区注册成立从事供应链管理、商品展示交易、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及相关贸易等经营业务之一的企业;其母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须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企业,且2012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且竞买申请人或联合竞买各方的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同一家法人机构。

  出让条件要求,宗地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由市前海管理局按成交价(不计利息)收回。

  项目建成后办公楼物业中的70%限自用,该部分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办公楼物业的租售物件为符合产业导向和入区规定且注册地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用房仅限整层转让。

  此前前海管理局分别在7月和8月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商业用地,7月出售的两幅土地由卓越置业集团分别以近51.89亿元和71.8亿元获得,溢价48%和53%。8月出售的第三幅用地则由华润置地以109亿元投得,溢价62.2%。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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