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0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母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收到北京市国资委下发对公司建议配售的批复。建议配售、母公司认购及基金认购的其中一项先决条件已获得满足。
此前于9月5日,金隅股份发布公告指,公司拟按认购价每股5.58元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约5.01亿股。其中,母公司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约4.48亿股,普通合伙人京国发基金拟认购约5287.46万股,总代价约25亿元及2.95亿元。
公告指,该发售需获得公司建议配售、母公司认购、基金认购及清洗豁免等先决条件。
据悉,该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约为27.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工程项目和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
同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于9月26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批准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业。
公告显示,2013年9月30日,该财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程序。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