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0日,安徽省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今后安徽省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将受到限制。
意见规定,工业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除国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
此外,安徽省还明确规定,将限定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其中,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建制镇)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宗地出让面积分别不得超过300亩、210亩和105亩。搭配方式供地超过上述宗地规模,或经营性用地单宗出让规模超过100亩的,须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审查。
意见还明确指出,安徽将在全省开展土地出让金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活动,对开发商拍得土地后闲置的行为进行查处,一旦发现土地闲置满两年,将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据悉,此前南京当地媒体9月10日报道称,江苏省资源厅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近日同编制发布“限地禁地令”。按照该规定,南京今后单幅住宅用地的出让面积最大将不得超过20万平方米,党政机关办公楼用地,也将同样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