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将采用一次发行方式。
(六)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障性住房代建项目及“城中村”改造还建房建设项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项目投入情况,确定用于具体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
(八)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十)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