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根据广州国土局的出让计划,7月19日下午,位于海珠、天河两个热门区域的4宗地块将进入现场竞价环节,总出让起始价达31亿元。
但该4宗地的网上报名情况较为惨淡,截止至7月19日上午11点,每宗地均只获得一次网上报价。
出让公告显示,该4宗地块均属前置审批用地,现以现状公开出让方式完善该地块用地手续,并由原用地单位负责按现状交地。
4宗地块分别为海珠区海印大桥东侧中华文化学院落西侧地块,海珠区小港路151、153号地块,天河区东圃镇车陂村文明路AT090510地块,及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侧AT030316、AT030331地块。
其中,海珠区海印大桥东侧中华文化学院落西侧地块,为居住用地,宗面积503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964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面积≤8892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23亿元。
该地块原用地单位为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块现场为临时停车场,靠近海联路路段为临时商铺,土地未平整。遗留问题方面:根据原用地单位提供的资料,用地单位征用该地块时拆除被征地村厂房及商铺,按照《征地补偿协议》及《征地补偿合同书》约定,建成后需无偿提供1300平方米房屋给被征地村回迁安置,由竞得人按照被征地村《关于中华学院西侧地块征地补偿条款等事宜的函》要求与被征地村达成协议。
另外,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需支付给被征地村停业补偿金每月15.6万元,直至该补偿房屋建成交付给被征地村使用止。如果受让人竞得该地块后三年内还未能将补偿安置房屋交付给被征地村使用,则每延迟一年,补偿金按上年度基数提高10%的标准计算。同时,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天内一次性向被征地村支付停业补偿押金300万元整。直至受让人将该补偿房屋的产权证办理至被征地村名下之日起7天内,由被征地村无息退还押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给竞得受让人。
海珠区小港路151、153号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宗面积3038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988平方米),容积率≤8.01,建筑面积≤162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43亿元。
该地块用地单位为广州市基督教协会,现地块内有部分临时建筑,土地未平整。遗留问题方面:(1)该地块涉及天河教堂土地置换及复建费用等遗留问题,由竞得人自行与广州市正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傲公司”)协商解决。根据市基督教协会提供的与正傲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天河教堂复建地块的规划、用地批文,规划报建和施工报批手续等相关批文,市基督教协会与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等资料,市基督教协会已将该地块其中属市基督教协会历史用地部分的2691.74平方米土地置换给正傲公司,正傲公司已在天河区大观路以东小新塘地段提供具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完成支付了相关的土地补偿、拆迁补偿、缴清相关补偿款、税费,具备基本施工条件的9685平方米的商业、办公建设用地给市基督教协会,并由正傲公司出资为市基督教协会复建建筑面积943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981平方米)的教堂,该复建教堂工程合同价款约5377万元。
(2)根据市基督教协会提供的与该地块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现尚有一永迁户未办妥《房地产权证》。
(3)根据市基督教协会提供的与正傲公司、正傲公司与滨江街道办事处签订的相关协议,该地块现带有租约,地块内的临时建筑及场地均已对外出租,租期为不定期。
天河区东圃镇车陂村文明路AT090510地块,为商业金融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用地,宗面积1643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3200平方米),容积率≤3.73,建筑面积≤49236平方米,挂牌起始价5.91亿元。该地块原用地单位为广州市南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现地块有部分临时建筑,土地未平整。
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侧AT030316、AT030331地块,为居住用地,宗面积70461.5平方米,容积率≤1.55~2.5,建筑面积≤16625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6.61亿元。
该地块原用地单位为广州市沙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地块内大部分为林地、荒地,内部建有多栋临时建筑,土地未平整。
遗留问题方面:(1)地块现状已基本完成围蔽,由于原用地单位未兑现被征地村《征地协议》相关约定,地块由被征地村控制,被征地村并将该地块部分建成多栋临时建筑,建筑面积约13800平方米,续租给原经营被拆迁户(租户)经营餐饮等活动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租期20年。
(2)根据原用地单位提供的资料,竞得人需负责解决被征地村50000平方米安置用房事宜,并在90天内自行与被征地村协商达成安置协议或货币补偿协议。并自行与天河科技园管委会、被征地村协调该房屋先行用于科韵路拆迁安置并为原用地单位、被征地村、天河科技园管委会达成置换该房屋所占用土地面积事宜达成协议。
(3)竞得人协助解决被征地村办理村经济发展用地落地手续事宜,并与被征地村在90天内达成协议。
(4)根据天河高新产业区管委会《关于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火炉山南门广场地段调整土地利用的函》(穗高天管函[2012]17号)意见,竞得人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须与火炉山及周边地区整体景观协调一致,涉及智慧城火炉山南门景观节点规划建设使用,竞得人需按原用地单位与天河高新产业区管委会签订的协议协调解决相关的土地置换事宜。
(5)竞得人必须按照原用地单位在收地过程中与广东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商的协议继续履行相关义务,或与新宏成公司协商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达成协议。
挂牌公告明确指出,本次公告的4地块按现状附带条件出让,竞得人须妥善解决地块遗留问题,在现有资料情况下,出让人已谨慎调查核实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但若发生出让人合理注意、调查义务以外且公告未能涵盖的标的物瑕疵,由竞得人自行与原用地单位协商解决,竞得人不得向广州国土局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另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配建,竞价阶梯为4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每400平方米应建设不少于10套保障性住房),参与竞配建的竞买人报出配建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